建筑工程企业学会这波操作一年节税百万不在话下

更新时间:2019-09-3012次浏览| 信息编号:z46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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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建筑行业来讲税收压力是非常大的,大家都知道,由于行业的特殊性质,建筑企业存在大量零星采购,像水泥、石头、沙子这类建筑材料一般是无法提供进项发票的,中小型建筑业企业的供应商很多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很大一部分供应商为个体经营者和个人,难以取得正规的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对于这些供应商而言,要么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么只能开具3%的专票,这就造成建筑业企业在采购环节要么完全没有进项税额抵扣,要么只可以抵扣3%的进项税额。

  同时营改增后,虽然建筑企业购入的不动产或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工程设备,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额,但在营改增之前,建筑(TEL:I327)企业可能就已经购入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不动产和工程设备及其他耐用机械,这些不动产、机械设备的进项税额在营改增后无法抵扣,在短期内会造成建筑企业(l935)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小。另外,建筑企业为了工程项目在营改增之前储备的工程材料也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这都会增大企业的税负。此外在各项成本费用中,建筑(987)工人的人工成本所占比重也很高,一般占总成本的30%左右,这一项也是无法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的。

  营改增后,不少企业都意识到了如果不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企业税负会大幅增重,那么建筑行业应该采用什么的方法合理合法进行税收筹划呢?

  一.一般和简易计税的选择

  我们先看下建筑企业在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方法上应该怎么选择节税效果更好。

  1.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2.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9%

  根据专业会计财务专家的测算,大家可以参考一下这个结论。如果建筑公司采购工程项目材料含税金额占销售额的比例大于46.50%时,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对公司增值税最节税,反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对公司增值税最节税,等于46.50%时,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与简易计税方法没有区别。如果进项税额不好把控的话,还可以通过建筑公司采购工程项目材料占销售额的比例来测算。

  二.入驻税收洼地

  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享有多种财政扶持政策,税收优惠力度大、政策稳定性强。园区对注册企业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给予扶,且无行业及区域限制。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个税税率为0.5%---3.1%,外省市的企业都可以享受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要怎么实施呢?有2种方案可供大家选择。

  方案一:可以直接入驻湖北、上海、重庆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一家分公司或者新公司,以合同的形式为公司提供服务,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区留存税额40%-70%的扶持政策。

  方案二:企业可以选在园区内成立一个或者多个个人独资企业,比如某工作室,某服务中心,某咨询中心等等,采用业务拆分或者剥离重组的方式,将某一部分的业务及纳税放在园区内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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